各部门:
根据《关于发布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沪科指南〔2021〕1号)的要求,2021年度分配给我院的额度为:面上项目2项,原创探索项目1项。
请申报人于2月19日前在系统中填报完毕并在系统中提交,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遴选,择优申报。请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及申报要求,组织青年教师积极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发布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沪科指南〔2021〕1号)
科研处
202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