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机动车通行证的通知

来源: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8-01-02 浏览次数:494

按照2017年24次院务会上通过的“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机动车管理暂行办法”,对进出校园的车辆办理机动车通行证,具体安排如下:

一、办理对象:

1、本校(包括学院、市农校)公务车辆:由车辆使用单位管理人员持行驶证原件、复印件,到保卫处办理。

2、本校教职员工(含人事代理)自驾车辆:2018年1月1日前在保卫处登记备案的本校教职员工(含人事代理),由本人凭校园卡、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按一人一车到保卫处办理。

3、本校外聘教师自驾车辆。持驾驶证、行驶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按一人一车到保卫处办理临时通行证。

二、办理时间:

2018年1月2日—1月5日,8:30---16:00。

三、办理地点:

20号楼301办公室,联系人:陈雨兰,电话:67722119。

四、其他说明:

1、2018年1月8日开始凭通行证进出校门。

2、车辆进入校区时主动将《通行证》摆放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处,便于门卫保安人员确认。

3、机动车进校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按校内交通标志、标线行驶,进出校门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并在划定的车位上停放。

敬请大家配合!

                                        保卫处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