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上午,学院在综合楼1101会议室召开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全体小组成员参加,会议由党委书记吴乃山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相关精神, 《实施意见》分为6个部分、共30条。主要内容包括:第一部分明确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二部分实施更具竞争力的人才集聚制度;第三部分创新科学高效的人才管理制度;第四部分强化人才创新创业激励机制;第五部分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第六部分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
《实施意见》推出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如突破户籍政策梯度,完善居住证转办户籍政策;人才管理方面,下放权力、放宽门槛、放开空间,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双向流动,允许科研人员在岗或者离岗创业,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优化科研教学机构学术领导人员管理方式,完善科研教学机构学术领导人员因公出国管理,完善科研教学机构学术领导人员兼职管理;在激励机制方面,进一步明确本市放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将科技成果转化的权利完全赋予单位,转化收入留归单位所有,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机制,落实高校对成果转移转化个人和团队的股权奖励登记;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提出要完善创新创业法治环境,营造人才宜居宜业环境。
《实施意见》特别强调,要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履行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职责,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企事业单位等用人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形成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深入实施全市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评优、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将人才工作列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的重要内容。
会议讨论了《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市农业学校关于专任教师报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的暂行规定》(讨论稿),会议指出《暂行规定》主旨是为进一步调动学院教师工作积极性, 凸显教书育人导向,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学院各项事业发展建设,促进人才队伍良性可持续性发展。
会议还通报了人事工作上半年基本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