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市综治办《关于印发<深化平安上海建设考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市教委实地检查、申报、推荐,市综治委综合考评,我院荣获“2015年度上海市平安示范单位”称号。
一直以来,学院党委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工作中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校园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在各部门的积极努力和大力配合下,严格按照高校安全工作要求和工作规律,不断加大校园安防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完成了学生宿舍消防喷淋全覆盖、分步实施校园技防三年规划建设。此外,通过组织学生参加安全平安校园志愿者服务队和开展经常性安全宣教等方式,努力提高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法治意识。
2015年7月,保卫处得到关于上海市平安示范单位申报评选评选的有关通知,便积极对照文件内《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认为已经达到标准,且因已获得“2012—2013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称号,经上海市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审核后,即可直接向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申报“平安示范单位”。11月经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统一组织验收,综合评定达93分,被授予上海市“平安示范单位”称号。
据悉,教育系统共有54所高校获评2014-2015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而获评上海市平安示范单位的仅有其中的9家。这份荣誉,是对学院多年来校园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的肯定,将进一步夯实我院文明单位创建基础,巩固文明创建成果,也将激励广大师生员工更加自觉地做好校园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