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下午在综合楼205报告厅,学院举办了“学院教科研课题经费管理与使用制度”培训会。魏华院长出席,全体教师和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会议。培训会由科研处处长郑江平主持。

培训会上,郑江平介绍了制定《学院科研经费管理与监督工作管理办法》以及修订《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和《学院教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的背景及依据,重点解读了《学院科研经费管理与监督工作管理办法》,详细说明了科研经费的列支范围、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管理、科研经费的监督。该《办法》分为5章21条,明确规定了学院实行学院、各相关职能部门、各部门和单位及项目(课题)负责人四级管理体制,项目(课题)负责人是项目(课题)第一直接责任人。

纪委监察室主任蒋为民对学院2014-2015年开展教科研课题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强调科研项目(课题)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依据工作职责,严肃查处科研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他还结合纪委监察室的工作,提出三点想法:一是要转变观念。课题经费是用来研究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对经费的使用要有规则意识;二是要认清形势。严格课题经费的使用、管理与监督已成为新常态;三是要严格规范使用经费。做到科学合理地编制经费预算,严格按照课题任务书和财务管理的要求去执行,使用过程中要注重及时沟通。

魏华院长认为在当前国家对科研管理尤其经费管理高度重视的大形势下,举办这次培训是非常有必要的。他强调教师在从事课题研究中一定要事实求是,同时也要克服不愿从事科学研究的倾向。为此,他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本着做事业的态度做好科研工作,发挥科研在教师专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二是要用好经费,内容上要与课题相符,数量不要超支,同时报销手续要完备;三是要根据科研课题的重点,合情合理科学编制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四是基于对教师的保护,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最终达到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