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学院客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4-02-21 浏览次数:1292

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客饭供应管理工作,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和用餐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2月24日起,学院(农校)统一使用盖有“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餐券专用章”的客饭券(2014版),其他就餐票据一律无效。

二、2月24日起各部门可到财务处购买新版客饭券,同时可将原客饭券折算换取新版客饭券。新版客饭券用餐标准为10元/客(每人每次仅限使用一张)。外单位接待用餐,用餐标准和接待人员统一由院办审批同意后接待。

三、学院(农校)外聘教师、农广校及承办的各类培训班客饭券管理和供应按原办法执行。

四、对临时性大型活动需要客饭供应的,由举办单位(部门)与后勤处协商解决,并在规定时间内就餐,过时作废。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郁老师,联系电话:67722988(内线6988)。网上预订:进入数字化校园平台选择后勤系统用餐预订,按要求填写客饭供应申请表。

六、客饭就餐地点在教工餐厅一楼,接待餐在招待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