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最后一张固定资产副卡的收回并销毁,我院(校)首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顺利结束。本次处置工作是我院(校)2007-2011年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也是学院(校)首次经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审核批复后,及时进行的账务、实物共同核销的一项处理工作,共处置固定资产原值693.72万元,其中农林学院433.85万元,农校259.87万元;回收残值25715元,其中农林学院20080元,农校5172元,达到了残值的最大化。
此次处置工作根据《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程序与规定,于2012年5月通过上海市财政局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申报,经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审核,报上海市财政局审批,并于2013年7月收到市财政局的批复,9-12月份在学院(校)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通过集中分类摆放,逐件核实登记,按件计价处置,于2014年1-2月回收卡片并销毁。
学院(校)的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争竞、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切实维护好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