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涉农系部调整优化的实际,为确保农业生物与生态技术系(以下简称“农生系”)、动物科学技术系(以下简称“动科系”)的专业建设、教学管理、校企合作、学生工作等诸方面工作顺利开展,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启动农生系、动科系领导班子配备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4年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上海市高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公开选拔农生系主任1名,农生系党支部书记兼副主任1名,农生系副主任1名,动科系副主任1名。选拔范围、任职条件、工作程序等要求如下:
一、选拔范围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上海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在编在册人员。
二、任职条件
参照沪农职院党〔2011〕44号文件精神,选拔基本条件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选拔任用干部的要求执行。具体任职条件如下:
(一)农生系主任职位
1.担任中层副职干部3年以上(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2.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196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专业领域为生物技术、农业生态、环境技术等涉农专业。
(二)农生系党支部书记兼副主任职位
1.中共党员;
2.在本院(校)工作3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专业领域为农业生态、生物技术、环境技术等涉农专业。
(三)农生系副主任职位
1.中共党员;
2.在本院(校)工作3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专业领域为环境技术、生物技术、农业生态等涉农专业。
(四)动科系副主任职位
1.在本院(校)工作3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专业领域为动物医学、动物科学等涉农专业。
三、工作程序
(一)公布职位。经讨论通过的选拔方案在学院网站、校园公示栏中公布,同时组织相关会议进行动员。
(二)民主推荐和个人自荐。选拔岗位人选通过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方式进行。个人自荐于2014年2月17日15:00前进入学院组织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拟任副职人选应当听取正职或拟任正职人选的推荐意见。
(三)审查资料和民主测评。组织部门审查应聘者的资格和条件。同时组织召开民主测评会议,进行民主测评。
(四)确定考察对象。学院党委会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确定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在一定范围进行征求意见及组织考察工作。
(六)讨论决定和公示。经学院党委会讨论,决定任用人选。对拟任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正式聘任。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办理正式聘任手续。
中共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组织处
2014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