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部门:
为加强学院(校)资产的管理,实现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做到帐、卡、物相符,根据学院(校)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即日起开始组织进行全院(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清查的目的
通过资产清查,核实学院(校)现有的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客观地反映学院(校)现有固定资产数量、状态,做到帐、物、卡一致。对闲置不用的资产进行调拨转移,对可报废资产申请处置,盘活存量资产,提高效率。调查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为教学、科研、行政办公设备的购置提供决策依据,也为明年7月份学院(校)的划转提供客观真实的数据。
二、本次清查的基准日
本次清查以2013年6月30日为清查基准日。
三、资产清查的范围、时间安排和工作程序
(一)本次清查的范围
保管和使用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固定资产的各系部、各部门。
(二)清查的时间安排和工作程序
1、组织准备阶段(10月28~11月1日)
召开资产管理工作会议,下发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部署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培训,并准备有关材料(各系部、各部门固定资产账目由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到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核对或领取)。
2、自查阶段(11月4日—11月30日)
各系部、各部门开展固定资产自查工作,盘点实物、登记造册,并根据资产管理部门提供的《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登记明细表》核查实物资产,做到逐件逐台核实,确保不重不漏、全面彻底。核实后的《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登记明细表》请于11月30日之前上报到国有资产管理处。
3、清查落实阶段(12月2日—12月31日)
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根据各系部、各部门自查结果,进行现场查看核对,对帐实不符之处提出处理意见,对长期闲置资产进行调配,对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办理报废申请手续。2014年1月份形成清查报告将上报学院领导。
请各部门认真进行固定资产核对,按时完成本次清查工作,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时间节点,做到以帐对卡、以卡对物,帐卡物相符,达到资产清查的预期效果。
附件:1、2013年度全院(校)资产清查工作时间安排表
2、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登记明细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