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第三届校本教材展示交流评比活动的通知》精神,通过展示和交流我校校本教材建设工作的新成果,促进课程和教材建设的多元化和规范化,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10年7月—2013年9月开发并使用的校本教材。具体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基于教学需要,能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资源优势和学生需要,与国家教材、地方教材紧密配合,具有多样性、灵活性和可选择性。
2.以我校为开发主体。凡学校间、学校与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联合开发的校本教材,第一作者(主编)为我校教师。
3.对国家和地方统编教材的补充或拓展,能够满足学生的个性发展需求。也可以是由学校自行设计、校本化的个性化教材。教材类别包括尚无统编教材的专业课和拓展选修类的文化基础课教材以及其他校本读物等。
4.教材呈现方式可以是正式出版物,也可以是非正式出版物(含讲义、活页材料等);可以是纸质教材,也可以是数字化教材。其中数字化教材亦即电子教材,指利用多媒体技术将传统纸质内容进行数字化处理,转化为适用于各类电子终端的互动性教材(课件、电子教案等不属于数字化教材)。
5.2010年7月前开发的校本教材,经改版(修订)后,可以重新参评,但须在教材上注明“修订版”等字样。
6.由学校教师主编或参编的国家或地方统编教材不含在内。
二、材料提交
根据上述的参评范围,积极组织教师参与申报,并填写相关材料(见附件)。
(1)9月24日前将《上海市农业学校参加第三届校本教材展示交流评比活动申报(参展)教材登记表》、《上海市农业学校参加优秀校本教材申报参评教材自荐表》,书面稿各一份(须盖章)和电子稿发送至yuansy@shafc.edu.cn。
(2)10月9日前将参评教材(公开出版则提交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yuansy@shafc.edu.cn。。
校本教材评比活动旨在进一步推进学校内涵建设,深化课程教材改革的重要抓手,请各系充分重视本次申报工作。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