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上午,学院召开2013~2014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征求意见会,仲肇森副院长、党群部门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2013~2014年是新一轮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年,我院已连续16年八届荣获市级文明单位,有资格去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下一步如何在巩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能有更高层次的突破?这是需要全院上下思考和努力的。
宣传处负责人从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创建主要举措及任务、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等方面汇报了2013~2014年精神文明创建规划,并结合相关文件精神对群众性创建活动的要求,提出了关于“文明部门”评选活动的通知和考核办法(讨论稿)。
与会同志就“文明部门”考评指标、考评内容、评分细则、考评部门等内容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进一步修改、细化、明确、补充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创建规划,希望在时间安排之前给出创建材料收集的要求,以便整理和归档。
仲肇森指出,精神文明创建是在精神领域搞建设,贵在坚持,重在落实。16年的创建工作已经深入人心,全体教职工在关心创建成果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增强创建意识。创建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目前我院各项创建制度还不健全,机制缺乏创新,特色和品牌、荣誉的含金量等短板明显。本轮创建要在确保17届市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争创国家级文明单位,希望很大,困难也很大。规划和考评办法的总体方向正确,但考核指标要进一步细化,提高可操作性。各部门都要认真研究,将上海市文明单位通用版考评体系和高校版考评体系相结合、市级和国家级考评标准相结合、创建规划和群众性活动考评指标体系相结合,以此为依据来制定部门的创建规划,明确创建思路和创建要求,夯实创建基础,凸显创建特色,打造创建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