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上海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来源: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3-06-09 浏览次数:1333

 

各部门:

根据沪教委基(1998)57号文件和市教委教研室《关于申报2014年度上海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精神,即日起学院开展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从事中等职业教育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研究人员(包括校长、教导主任和区县职教教研室从事教研、教科研、德育等研究人员,下同)。

二、申报者资格和申报程序

(一)具有一定研究水平的初、中级职称的本市从事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的青年教师,须由两名(至少有一名同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专家)对课题进行推荐。

(二)申报以一人为宜,如以课题组形式申报,人数一般不要超过3人,且申报者必须是本研究课题的负责人,课题组其他成员也应为初、中级职称的适龄青年教师。

(三)申报者如已有立项课题,则必须完成结题并经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学术委员会鉴定合格后,方能申报新课题。

三、申报课题条件和申报研究期限

(一)研究的领域应在教育思想、课程教材、教育教学过程、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教育教学评价、教育教学管理等实践或理论研究的范围内。

(二)研究的课题必须在实践或理论上对促进职教教育教学(课程教材)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等方面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四、课题研究经费

被批准立项和结题评审合格及合格以上的课题,每项的研究经费为人民币2000元。同时,学院将根据具体情况下拨配套经费。

五、申报期限和《申请书》填写要求

申报人务必于2013年9月2日前将填好的《上海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一式五份交至高职教育研究所杨佳玮老师处(综合楼903),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yangjw@shafc.edu.cn  (申请书见附件,按顺序用订书机在左侧两针装订,每页页面格式不得随意改变。“专家推荐意见”一栏必须有一定文字内容,且有两名专家署名(盖章)。“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一栏不必填写)

 

联系人:杨佳玮     联系电话:67722754/6754

 E-mail地址:yangjw@shafc.edu.cn

  

 

 

高职教育研究所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