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教学督导作用,提升教学质量,新学期督导室加强督导工作,严格落实《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修订稿)》。
2月26日,学院在综合教学楼1002会议室召开了教学督导工作会议,学院副院长谢锦平、市农校副校长黄辉、院级督导、系部二级督导共24人参加会议。从会上了解到,本学期开学阶段(1~6周),重点在听课,反映真实情况;期中阶段(9~11周)配合教务处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期末汇总督导工作。
黄辉副校长在会上传达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沪教委职〔2013〕1号)文件精神,并指出督导工作要从面和点两方面着手,面上的工作要全覆盖,严格要求听课量;点上的工作主要从中职评估和高职特色校建设入手,针对性地对教学规范、课程建设等方面进行指导。
谢锦平副院长希望教学督导一要从教学和课程建设两方面,做好本职工作,起到示范作用,二要尽量多得发现问题,帮助解决,尽量多得发现亮点,帮助推广。最后要求教学部门要全力支持督导工作,严格维护督导评价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