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预算执行工作,为年终顺利关账早作准备,夯实年度决算工作基础,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沪财库[2012]39号)的规定,现将年终关账时间再次通知如下:
1、各市级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款项和政府采购项目的最后付款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20日。各预算单位应对本单位当年预算执行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及时梳理、早作安排,对年内要付款的项目尽快按规定流程在2012年12月13日前完成向市财政局提出支付申请。
2、各市级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授权支付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25日。预算主管部门应在2012年12月10日前将下属预算单位的用款计划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国库处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