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更好明确教学岗位与行政岗位职责分工,促进学院事业的和谐发展,根据《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农校)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和学院有关规定,现将关于行政兼课的有关事项和审批程序通知如下:
1. 行政管理人员兼课每学期不得超过72学时,超出部分不计教学津贴;
2. 教学部门中层领导和教学秘书兼课每学期不得超过144学时,超出部分不计教学津贴;
3. 如有特殊情况需报院分管教学领导批准;
4. 审批程序:申请系(部)须填写《聘请校内本系(部)外的教师任课申请表》(申请表从学院教务处下载区下载),系(部)将申请表报任课教师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审批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核。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