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江

来源:党办院办发布时间:2024-04-16浏览次数:2421

张  江     副院长(副校长)


负责师德师风建设、人事、教学、教科研、体育工作、语言文字工作。

分管: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高职教育研究所。

联系:生物医药与健康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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